因此我不知道是否是我办理的号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请问我还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吗?
我在今年12月份突然收到联通清欠科给我打的电话,说我的手机在2003年欠费,但这个手机号码我根本不知道,我猜想一定是我身份证被盗用了。我去联通进行交涉,想确定此号码是否是我办理,因此提出以下要求:
1,出示此部电话的通话记录
2,出示此部电话入网时的签名
但都被联通以查不到为名拒绝。
因此我不知道是否是我办理的号码!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请问我还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吗?我该怎样应对。
联通应当出示你的身份证明和你的真实签名才能证明是你本人办理的,如果没有证据,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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