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要按条例里面规定的做出经济补偿?
我于1999年年底进入现在的单位,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今年12月合同期快到了,通知我不续签了,但可以继续干,还要我自己写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字据。我看了一下《江苏劳动合同条例》里面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请问单位是否要按条例里面规定的做出经济补偿? 谢谢!
位律师回复不用写什么字据。没有补偿。
我于1999年年底进入现在的单位,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今年12月合同期快到了,通知我不续签了,但可以继续干,还要我自己写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字据。我看了一下《江苏劳动合同条例》里面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请问单位是否要按条例里面规定的做出经济补偿? 谢谢!
位律师回复不用写什么字据。没有补偿。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