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分钱也拿不回,所以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是否可以与公司沟通拿回所有工资呢?
各位律师好!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在前单位还有约8000元钱无法收回,原因如下:
1,我入公司后未签任何合同。
2,在客户收款那里还有近80000元左右的货款未能收回。
而我离职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司出一条规定就是如收不回货款的情况下,业务员需要承担10%的扣款。
在未收回工资的8000元内基本工资约为2500左右,其它为应得到的公司承诺的提成。但如果按公司新出的扣款来算的话,我就一分钱也拿不回。所以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是否可以与公司沟通拿回所有工资呢? 谢谢!
如无书面证据,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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