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带着女儿来了北京,我们就办理离婚协议?

我是湖南人,带着女儿来了北京,我们就办理离婚协议?,第1张

律师:你好!

    我是湖南人,4年前我离了婚,带着女儿来了北京,现在女儿12岁了,为了女儿的户口,2006年1月8日我和一位北京籍的未婚男子结婚。

    我们在领结婚证前,已签好书面协议(并有第三人在场证明),三年后等我女儿在北京落上户口,我们就办理离婚协议,现在已经付了2万元,离婚以后再付2万元。我们现在重不来往,重不见面,各自过自己的生活。

    2006年9月10日我在北京买了一套二居的房子,贷款的,分期付款。是以我的名义贷款买房。

    我现在咨询的是:等到我们离婚的时侯,如果他要求把我的房产平分的话,我的房子和财产会不会被他分走一部分。

    我现在好担心,谢谢!回复为盼!

位律师回复

如果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么该房产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和已经偿还的贷款应当进行分割.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我是湖南人,带着女儿来了北京,我们就办理离婚协议?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