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方拿回押金就会搬走,我们追讨租金对方也是不会给的,500元难道就还给对方?
昨天才签的房屋租住合同,今天房客就以房间隔音效果差为由毁约了,而且对方只支付了押金500元仍欠三个月房租1500元(首付是三个月一付的)。我们双方签约时我再三强调房间隔音效果是不好,鉴于旁边还有4户房客,建议对方晚上最好别太吵,当时双方在各条款上反复核对均同意后签字的。可今天对方却说自己是音乐发烧友听音乐一定要把音响开到最大声,非要以隔音问题为由拒绝继续住下去要搬走。这样的情况我没收已收的500元是否合法?
刚才两位律师都说押金返还,但是对方拿回押金就会搬走,我们追讨租金对方也是不会给的。500元难道就还给对方?
违约可不退押金.所欠三个月房租1500元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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