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什么标准赔偿,我方是否要承担其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及伤者的生活补助费和营养费?
我的孩子是十三岁初中生,与在同学发生矛盾被同学殴打。放学后该同学纠集另一位同学继续殴打,我孩子被迫自卫用砖头打破一同学的头部,该同学在当日住院治疗,7天后出院。该同学父母在9天后报警,警察没有做详细调查,只是调解让我赔偿。我拒绝后该同学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现在想咨询您人身损害赔偿是否要先分清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都包含哪些内容?依据什么标准赔偿?我方是否要承担其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及伤者的生活补助费和营养费?
盼望您在能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把人打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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