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中有这么一条:在租赁合同期间,要求终止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一年?
本人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违约责任中有这么一条:
在租赁合同期间,如果甲方成功将该房屋销售出去,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合同即告终止。
而出租方将房卖出后与买主达成一致,继续租给我,我因为不满当地的环境及他们这种行为,要求终止合同。原出租方以他们双方只签订合同,过户未完成为由有意逃避问题。
签订合同期限一年,现在还不到3个月。所以这些都在合同期间,与我签订合同的甲方现在含糊其词,不与我正面谈论这个问题。
我想终止合同,他们可以只归还我本来的押金1200。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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