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把他所谓的违约金给他,他就同意终止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来说,我是违约了吗?
本人在今年8月份租用了一套房子,当时在中介公司也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到今年10月,本人应为工作原因需要搬家,我就提前一个月向房东说明了具体情况,但是房东却说,你搬可以搬,但是要留下定金作为违约金,于是我一直在与之交涉,合同上有这么一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待房东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我把他所谓的违约金给他,他就同意终止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来说,我是违约了吗?
位律师回复建议你讲清楚合同的期限和你要搬离承租房屋的时间?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