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那老板要起诉我是不是也要承当责任,应该是什么责任,那么我又要承担未还余款的多少呢?
律师您好:
05年11月一位朋友到另一个老乡公司购买钢材,货款是14万,因朋友付款方式是支票,而那公司老板不认识他就要我在销售单上同朋友一起签名,所以我就签了,可是因为朋友货款到了支票进帐时还没拿回来,因此支票就退票了,后来我就叫朋友过去还钱,他们经过几次的协商和分几次的还钱(我都不在场也不知道),连本带息到现在据说还有3、4万,可是朋友客户的钱没要回来,他暂时也没办法还款。
假如那老板要起诉我是不是也要承当责任,应该是什么责任,那么我又要承担未还余款的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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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起诉你朋友你不用承担责任。被告有你则应当与你朋友同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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