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和他们签合同,但律师说我建的房子不违法,我只好起诉林业局逼我签合同,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我从林业局租了一块地土及两间房子养鸡,并在这块地上又盖了一些临时的房子养鸡。合同还有半年到期,但林业局现将这块地又租让给别人建工场,让我立即搬走,赔偿我5万元。但这钱远不够我的损失,我不同意。他们就让土地局的人通知我我建的房子非法,之后林业局说我不同意就强行推倒我的房子,我只好和他们签合同。但律师说我建的房子不违法,我只好起诉林业局逼我签合同。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位律师回复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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