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言语无比恶毒,这种行为是否可以构成犯罪,欠债赖帐,可否能当成一种诈骗?
债务人为躲避债务,消失许久。再过两个月,欠条时效满两年。在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可否使欠条的时效延期?如果可以延期,可以延多长?该如何办理?
债务人欠债不还,并时常对债权人进行电话搔扰,其言语无比恶毒,这种行为是否可以构成犯罪?欠债赖帐,可否能当成一种诈骗?
我的问题有点无知,可我还是希望律师们可以回答。谢谢!
第一,你的案件的性质是民事的债务关系.第二,你可以通过立案来延长时效.第三,你还可以用其他的证据证明你主张了权利.但是有一定的风险.第二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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