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理由是;车子为黑车,可我们是不知道车子是黑车,请问我是否可要回保险金?
我有一侄子不幸车祸死亡,其是云南省警察学院的三年级学员(大三),于2006年1月20日其父亲请了一名师傅(300元)带他去练车,途中不幸车翻人死,可我们向人寿保险公司缴纳的九九红福险和独生子两全险一分得不到,其理由是;车子为黑车。可我们是不知道车子是黑车,请问我是否可要回保险金?
位律师回复你好:可以要回保险,车辆偿属性不影响你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只要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没有约定此种情况,你可依据保险合同要求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若不能得到解决,建议向法院起诉。供参考。王立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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