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家店面,租金是8月份刚付的,现在想转租,那我是该与他签立转租合同呢,还是和房东签?
我找了一家店面,租金是8月份刚付的,现在想转租,那我是该与他签立转租合同呢,还是和房东签
位律师回复你好:按照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转租与房屋承租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三)预租的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期日。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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