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须承担缴纳滞纳金的问题,请问,这个滞纳金是如何来的,又如何计算,滞纳金是付给银行的吗?
甲2000年向银行借款2万元,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甲未归还,2002年1月,银行诉诸法律,4月法院判决甲偿还借款本息23000元,6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直到今年七月,甲仍未归还分文本息,请问,从申请执行至现在已有4年,甲结欠的借款本息已近4万元,请问,如现在甲有财产可供执行,能否直接执行现在结欠的4万元本息,听说,借款人如不履行判决,还须承担缴纳滞纳金的问题,请问,这个滞纳金是如何来的,又如何计算,滞纳金是付给银行的吗?
盼指导!谢谢
1.可按本息计算的总额计收.
2.迟延履行金按利息的双倍计算.
3.支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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