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可以以我们不交电费为由断我们的电,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中的回答
2004年10月,我在还在建设中的一条商贸街里向房地产开发商租了一个门面开网吧。直到今年1月下旬网吧正式营业。5月中旬开发商将我们现在用的门面出售给周某,我们继续与周某签定租用合约。7月上旬,开发商通知我们交电费。以1.09元/度来收取。总共是3万5千度点。将近4万块。
后来我们去供电局询问,供电局说给房地产开发商的电费是0.438元/度。后来与开发商协商0.6元/度交给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不同意,坚持以1.09元/度来收取电费。并且多次威胁我们说如果不交电费给他们就断我们的电。7月中旬供电局来抄我们的电表,并通知我们以后供电局直接收取我们的电费。
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房地产开发商有权利这样多收取我们的电费吗?开发商是否可以以我们不交电费为由断我们的电?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
开发商无权违规收取高额电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电力部门反映.也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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