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开据一个证明,营养费:这个费用如何赔偿,交通费:这个费用如何赔偿,还有什么其他要赔偿的吗?
您好!我还想再问一下:
医疗费:这个费用是由我先到当时指定的医院看病,再到责任方赔偿吗?医疗费由我先垫付吗?责任方当时说,要我们看病在医保范围之内,不能开医保范围之外的药,这合理吗?还有就是,伤者是外地的也要在这指定的医院看病吗?
误工费:这个费用如何赔偿?是向他们责任方说的,要开据我所在单位工作前三个月的工资单吗?我所在单位是私人单位,没有工资单这种东西,是不是开据一个证明?
营养费:这个费用如何赔偿?
交通费:这个费用如何赔偿?
还有什么其他要赔偿的吗?
谢谢!请清楚明确的回答一下,感谢!我这里有很多受伤的伤者!向您表示感谢!!!
应当在当时指定的医院治疗发生的费用。其它问题,建议你向当地的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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