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会给我办理离职手续(保险和离职说明),请问告诉这样做合法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05年7月1日和公司签1年的合同,就是2006年6月30日合同自然到期,在6月17日我想告诉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到6月30日我多次邮件老总有关部续签的事宜,要求交接工作.但是直到6月30日没有和我交接.今天告知如果我不去公司将工作交接清楚,将不会给我办理离职手续(保险和离职说明),请问告诉这样做合法吗?
位律师回复交接是离职后的善后工作。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不再续签合同,你有向单位交接工作内容的义务,单位有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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