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子女都在农村,非常贫困,我想和弟弟分一点钱,请问,我有分享这些补偿金的权力吗?
父母在世时,我出了部分资金同父母共同建了房.后来由于我有了子女,因为拥挤,,我在其它地方自己建房居住,弟弟和父母共同居住.同时我还经常给父母钱物,以尽自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至到他们先后去世。父母生前没有对老房子的继承权进行明确,也未留下任何遗嘱。1998年最后在世的母亲去世后,老房子一直由弟弟居住。父亲去世得早,母亲在世时,弟弟未通过我知道,私自将房产办在了自己的名下.近期因城市拆迁,弟弟凭借自己办的房产证领走了十多万元的补偿金。我现在已经60多岁了,身体极度虚弱,长期患重病却无钱医治,自己的子女都在农村,非常贫困.我想和弟弟分一点钱,请问,我有分享这些补偿金的权力吗?
房产证是你弟弟的,从法律上讲你弟弟是合法的所有权人,家庭内部纠纷,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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