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6%归法院,4%归律师,这样合法吗?
老妈车祸,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一个九级、两个十级~ (山东省日照市)
通过法院直接起诉,3月底法院判决书就已经出了。而且已经执行了,但我方律师在跟我们要律师费时说要赔偿款10% ,其中6%他需要交给法院、4% 作为他劳动所得。
我觉得这其中好像有问题,法院会要6%?我觉得法院除了诉讼费不应该收取其他费用。
而且我们请的这个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他不是很了解法律,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觉得他办事不像律师,结果打听后才知道,他根本不是律师事务所的人,而是仲裁机构员工。
所以,我觉得很不放心,就想问一下:
1、老妈这种程度的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条依据)
2、仲裁委员如果无律师资格,能不能作为辩护律师?有法律依据吗?
3、律师费的收取依据是什么?
现在对方说要收取赔偿金的10%,其中6%归法院,4%归律师,这样合法吗?
如果你们是风险代理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如果法院的案件受理费用是律师代垫的,你应当支付。除去上面的情况,你没有义务为代理律师增加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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