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以以下合同扣除我工资,我想请问这份合同里面的条款就劳动法来说是否有法效(法律效力)?
公司就以以下合同扣除我工资,我想请问这份合同里面的条款就劳动法来说是否有法效(法律效力)?
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甲、乙双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成为主雇关系: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即办公用品齐备,空间相对自由。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支付工资即每月1500.00元(已含夜间和节假日值班所得)。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住宿。
4. 对于已正常辞职者,甲方有义务于离任后的次月底发放完乙方所有应领薪资。
二、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利按公司规定的日常上班时间要求乙方足时上岗工作,当日的工作
需当日完成,并视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夜间值班。
2.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执行此协议的起止时间,协议期未满而辞职者,视为自
动离职。
3. 甲
这份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符合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是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利益制订的格式合同。如果在当中,有违背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