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将有5天差额按70万借款金额计算大约在400多元,损失如何讨还?
本人去年四月五日申请组合贷款等额本息还款,约定从五月起每月5日从还款帐户扣款,每月支付等额本息,7月申请公积金冲还贷,据贷款行称每月20日冲还贷,根据对帐单记录,发现公积金冲还贷日期不都是20日,有8月19日、11月18日等,经计算月还款日期提前后每月利息是按实际间隔天数计算支付利息的,造成实际支付利息天数按365天计算。
如果公积金冲还贷日期固定为每月20日时,支付利息天数则按360天计算。请问为何我月还款日期提前反而会多支付利息?1年将有5天差额按70万借款金额计算大约在400多元,损失如何讨还?
以等额本息还贷的方式进行按揭贷款,每月偿还的本息应该是相同的,建议你找银行询问他们这样做的理由,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和改正,你有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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