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他们伤害我,他们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货款欠条是否有效,现在我该怎么办 ?
近日有三个不认识 的人拿来一张欠条的复印件,说受当事人的委托,追讨我1998年在一家酒店做事时经手写下的货款欠条,当事人一直没出面,那三个人每周多次到我家追讨搔扰我,我去报警,公安说没有过激的行为不受理,现在我天天不敢出门,怕他们伤害我,他们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货款欠条是否有效,现在我该怎么办 ??????
位律师回复正常的索债行为是合法的,但未经你允许进入你家是违法的行为,如果他们强行进入你可以报警,至于欠条是否违法要分具体情况来定,要依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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