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鉴定结果比起来,阐述上有这个必要吗?
我母亲在这次交通事故中受的伤,对方的全责。现被法医鉴定为"腰部软组织受伤",但上面说属自身的疾病,但外伤应负部分责任.我想请问:
1、由于我母亲是无业,是家庭主妇,能否提出误工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没有收入证明,保险公司公赔吗?
2、鉴定中提到的外伤事件应负部分责任,我们应该怎样去辩论。
3、因为病情是“脊椎滑脱”,现在庭上辨论的时候可否就曾经向医生咨询过的滑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一点进行阐述。和鉴定结果比起来,阐述上有这个必要吗?
谢谢您!
肇事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母亲曾参加意外保险的,应当按照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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