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在集团下属分公司上班,现发现公司买的社保不是从开始就买的,经常不给加班费?
我工作了6年多,都是在集团下属分公司上班,分公司期间有合并过,现发现公司买的社保不是从开始就买的,而且这两年公司才一年一次的发下劳动合同表,只让我们签名,其中任何内容都不填就交上去,我们手里一份也不留,经常不给加班费,无任何正当理由就口头叫写辞职报告,我是相信有法律的,我的很多朋友建议我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请有关专家帮助答复为谢!
位律师回复《劳动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应给予补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被告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