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从我入职时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不知道我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后?
我在一公司供职四年有余,该公司从我入职时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今年因个人感觉在该公司无发展前途,所以打算跳槽。但不知道我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后,能不能拿到相应的补偿金。我指的是“满半年的补发半个月工资,满一年的补发一个月工资”这个规定。本人从事工作是非技术型的,也不涉及公司机密。
位律师回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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