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全权对此房产进行处置,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其中一方先不在了,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
律师,您好!
我和我的爱人2002年结婚。正式领取结婚证时买了一套房子,因大部分房款是我自己的积蓄,因此房子的产权落在我的名下。
我的爱人是丧偶,有一子。我想向您咨询,将来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继子)是否享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当然,如果,我的继子对我尽到赡养的义务,我可以赠与他。如果他不履行义务,我是否可以全权对此房产进行处置?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其中一方先不在了。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深表感谢!
没有抚养关系的,不发生继承。但是不能剥夺他对其父亲的继承权。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