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本人费用进不了保险,对本人精神和生活工作都造成了影响,本人想咨询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今年1月17日,一辆轻便摩托车(蓝牌无证驾驶),与本人小轿车左拐进入小区时停在逆行车道让行自行车的轿车上,造成人伤,经二军大长海医院救治,于3月8日出院回家休养二至三个月,手术前本人一再声明手术所用材料不能用进口的(除国产的无法替代外),但最终对方还是用了进口的材料,费用占整个治疗费用的50%左右,本人先行垫付了整个治疗费用的75%,现责任初步认定各50%,交警让双方协商解决,可能对方算下来要返还本人费用,故用拖延时间来不配合,造成本人费用进不了保险,对本人精神和生活工作都造成了影响,本人想咨询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位律师回复建议你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途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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