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拿2月25日至3月25日之间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押了一个月的工资在单位,这样是否合法?
本人所在单位第二个月发第一个月的工资,即2月5日上班,2月15日发工资拿不到,3月15日发2月5日至2月25日期间工资,4月15日拿2月25日至3月25日之间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押了一个月的工资在单位,这样是否合法?
位律师回复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你所说的问题,你单位的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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