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发票都在客户手上,我们也没跟客户签任何合同,也可以起拆吗?
我帮一个朋友介绍的人装修房子,没签任何合同,垫付的工程款也无法要回.最重要的是我们垫付钱买材料的发票都在房主手上(以各种理由要去的).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要回钱???
当初我们帮他定的暖气片现在漏水把部分地板泡了,他要找我们赔,我们连工程款都没收回的情况下应该赔吗?他还隔三岔五的恐吓我们,说叫我们别想在武汉待下去,还说找人修理我们...
客户是个律师,现在想想当初他每走一步都是算计好了的.所有材料的发票都在他那里,难道我就只能认倒霉吗?
律师中像这样的人多吗?黑说成白,什么事都冤枉我们,道德何在??????????????
是我们跟暖气片公司签的合同,如果客户找我们赔,我们是不是应该找暖气公司?
另,我们没有任何办法要回我们垫付的工程钱吗?
所有发票都在客户手上,我们也没跟客户签任何合同,也可以起拆吗?
发票仅仅证明买过这样的东西,但不能货款就是房东出的。所以,你要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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