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为该院正式工,九八年去逝,请问我该享受何种待遇?
我是一名在县医院工作三十二年的临时清洁工,劳动合同一年一订,近日院方提出辞退我,请问我被辞退后院方应不应该再给我付生活费.我的丈夫为该院正式工,九八年去逝,请问我该享受何种待遇?
位律师回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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