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请问他的遗产属于那些,我们该怎样分?
我的丈夫属于再婚,他与前妻于1999年3月离婚,当时协商为存款归女方,外面的债务归男方,可他们又于2002年协议把男方外债24万(还未归还)给他们的孩子,但是要孩子满16岁才给.(那时我们已经生了我们的小孩)我们于2003年结婚,婚前买了一套住房在我名下;婚后干个体我是法人有存款40万也在我名下,现在想请问他的遗产属于那些,我们该怎样分?
位律师回复其遗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婚前住房如果在你名下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则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丈夫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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