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协议书均属双方自愿签署,但未经公证,)如果他真的违反了其中的规定,我是否能得到赔偿金?
想请问一下,只有我和男朋友两人在场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此协议书均属双方自愿签署,但未经公证。)
如果他真的违反了其中的规定,我是否能得到赔偿金?例如有一条是:甲方须在2007年1月1日与乙方登记结婚,逾期则立即向乙方赔偿人民币300万元。
还有一条是:乙方每做一件家务,甲方应支付其劳务费100元。
如果这些都不具法律效力,那麻烦举一些具法律效力的例子,以便我改正。谢谢!
以结婚为条件的支付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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