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我不知道按什么标准算合适,大概多少钱,您能告诉我吗?
当时12岁的侄儿在2004年7月被一辆大货车轧伤,对方全责,经过近一年的治疗(住院有近3个月,半只脚板没有了,不能动弹,后回家治疗,也只能躺在床上由家人照顾)后于2005年11月定为七级伤残,9月开始上学,留级一年(重读),律师您告诉我,从受伤那天算起一直到定残日前一天,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误学补课费(重读一年)(有先例,被告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受教育权受法律保护),我不知道按什么标准算合适,大概多少钱,您能告诉我吗,非常感谢!
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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