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说要等三个月后才能重新鉴定,请教律师:此说法合理吗,对吗,有没有依据?
首先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的同事被其前夫用刀故意把她的右面部和脑颅前部两处砍伤,面部两处刀口长度全在5cm以上,而且右面部的刀深约1.5cm,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之规定,我们又重新申请,要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经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同意后,法医说要等三个月后才能重新鉴定。请教律师:此说法合理吗?对吗?有没有依据?给你们添麻烦啦,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委托省级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首先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的同事被其前夫用刀故意把她的右面部和脑颅前部两处砍伤,面部两处刀口长度全在5cm以上,而且右面部的刀深约1.5cm,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之规定,我们又重新申请,要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经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同意后,法医说要等三个月后才能重新鉴定。请教律师:此说法合理吗?对吗?有没有依据?给你们添麻烦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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