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债务也是当时欠下的,属婚前债务,如果没有约定,应由欠债一方承担,请问这种解释是否合理?
关于房产问题。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无论购房时谁出的钱多,从法律上讲,如果离婚,房子是否各占一半? 如果现在一方还有买房时的几万债务,债务是欠债一方还,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有法律朋友解答: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应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从属于约定,没有约定,如果离婚,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一方的债务也是当时欠下的,属婚前债务。如果没有约定,应由欠债一方承担。
请问这种解释是否合理?
婚前债务由个人承担,婚前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如果双方有约定从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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