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那份综合保险的赔付外,他的公司是否还应该再另外给予一部分赔偿给我们亲属?
我们是来自四川的亲属.2006年1月14日,我弟弟在工作途中,在他公司的车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而致亡.我弟弟是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城镇户口.据他公司讲,他公司为我弟弟买了一份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现我弟弟以死亡.想请问一下,作为我弟弟的亲属,应当享有哪些赔偿费用和金额?除了那份综合保险的赔付外,他的公司是否还应该再另外给予一部分赔偿给我们亲属??
谢谢回复.
建议按照工伤处理。如有被抚养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有关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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