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医鉴定够成十级伤残,请问我这够不够成工伤,怎样样认定?
我在当地一家水泥厂上班,并签定劳动合同,今年六月在厂工作时,一辆汽车卸货时撞击墙壁,致使墙倒。砸伤我左下肢,造成骨折,经五个月的治疗,现在还是下肢肌肉萎缩,无力,麻木。现在不可以从事轻微的劳动。几个月来厂方只给我发了两百元的生活费,医药费是由事故车主支付。现在厂方不承担工伤认定。经法医鉴定够成十级伤残。 请问我这够不够成工伤,怎样样认定。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应当是工伤.首先你拿上相关材料请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十级伤残可以得到以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