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赔偿问题有没有一个性质规定,看了多少,我门给他多少加一些精神费,还是他说多少就多少?
现在就是B被A打了,也说赔B,但B的要求很多,我想咨询一下,到底赔偿问题有没有一个性质规定。看了多少,我门给他多少加一些精神费,还是他说多少就多少,假如他看了一千多要A给3000,这合不合理。我们要去找谁说理。事情是A占主体不对。B也有错。
位律师回复我国目前的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人身伤害方面,具体情况要看了再说。一般而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这是法定的赔偿项目。其他费用双方具体协商。——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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