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我不胜感激?

请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我不胜感激?,第1张

   我是一名乡镇聘用教师,2000年辞职外出当时并不知要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事实上我们那边辞职经同意直接可以走从没有人开解除合同的)。
   现在到新单位要我拿现解除合同协议书,我就上个月到单位开了一份解除合同证明书,可他们却怀疑其真实性,要我拿出2000的解除协议书,我根本没开哪有呀。
   我现在可以补开吗,补开时解除日期应写当年,那么双方盖章后的日期写什么时候。双方盖章后的日期如写2000年觉不妥又不是当年开的并且新开的肯定看得出来人家又得怀疑退回。如写现在也觉不妥,到现在才开又会问那当年学校的赔偿金与失业金等是怎么解决的是,从何时算起的。
   其实我走的时候与学校无经济赔偿可是讲了人家不信。请帮我想个办法呀我快要崩溃了,一个人在外生不如死,又遇上这种再努力也没办法解决的事情我真的是痛苦不堪,请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我不胜感激,怎么写日期正确,在此谢谢各位了。

位律师回复

新单位的目的应该是为了避免你与前一单位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录用你而造成的麻烦,如果是这样,你可以让原单位开一份你已于2000年解除合同的证明即可,日期可以署现在的日期,至于经济补偿问题新单位无需过问或怀疑。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请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我不胜感激?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