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会有什么法律纠纷吗?
三年前,我进公司的时候,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与技术保密协议;劳动协议有效期一年;技术保密协议有效期我不记得了,但其中有一条是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职业。 两份协议均由我先签字,公司说拿去盖章后再给我;但至今我未拿到过协议;
现在我欲离开公司去另一家同行业公司就职,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会有什么法律纠纷吗?
这样的协议不一定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条款(即2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职业),但在作此种约定时,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给你补偿,那么,这种约定无效。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