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否能拿回我的档案、户口和保险,是否应该交钱?
我01年7月10日毕业,在四川西昌一家国企上班,签定了五年合同(包括见习期一年),户口和档案也在西昌。由于对公司不满意及其他原因,02年7月2日离开公司来到重庆,并没有打辞职报告,10月收到公司文件说我因为没有组织纪律而被公司开除。现在我想提取我的档案、户口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还有保险等,但公司劳资部的人回答说要求交钱才肯给我,说是合同期没到我就离开公司,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否能拿回我的档案、户口和保险,是否应该交钱?
位律师回复你有权提取你的档案,并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是否交钱,应当可以有法律规避途径.对于保险,因不知其属什么性质的保险,不便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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