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单位不开除,自己又不愿在此继续工作,又应该怎么办?
你好!
我有一同学,今年7月与一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当时约定没有试用期。但其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工作和自己所学不对口,不适应该工作,提出辞职,但公司要交违约金。他不愿,而后自动离职,超过一月(公司规定无故矿工超过15天开除)。
当时劳动合同只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未完成合同的月份,每月违约金300元。
对了,当时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并没有给本人一份!所以至今,我们手里也没有合同文本!那怎么办??
请问:1.其被开除后,是否还需要交罚款或违约金?档案和户口怎么办理?他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假如单位不开除,自己又不愿在此继续工作,又应该怎么办?
具体应当看合同如何约定,如约定违约金,则应当向单位进行合理赔偿。如单位扣住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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