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并说不修建了,并撤走所有人员,请问律师,我方是否违约,要解除建筑合同是否要到法院才能解除?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与施工方约定修建二层楼房,应于9.25日完工。并约定层混凝土完工后,付15%(达到工程款60%)。但其在浇注了二层楼面混凝土但还未对二层阁楼施工的情况下要求我方付款。且一楼和二楼分别还有一堵墙未施工。我方认为其未完成约定工程,要求其处理完以上工程后付款。施工方于是说我方违约,停工并说不修建了。并撤走所有人员。请问律师,我方是否违约。要解除建筑合同是否要到法院才能解除。谢谢
应当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根据你的陈述,是对方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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