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只是口头同意赔偿医药费的50%,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老板是否负责任,他应该赔多少?
我在一间私人五金加工厂工作了一个半月,没有签合同,该厂是一间加工厂、宿舍、饭堂、侧所为一体,面积120平方米。一天晚上,我冲凉后上床睡觉,可是,床上面的吊扇刮断了我的右手腕两条半筋,已动手术,花了6000元,现在还在住院,老板只是口头同意赔偿医药费的50%。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老板是否负责任。他应该赔多少?
位律师回复不属工伤.所谓工伤,主要是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你可向老板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直接起诉到法院即可,同时待病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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