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准备继签,请问,是否可将确保本人在公司得到本专业方面的发展列入用工合工中?
我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学生,在校学的是财务会计专业。5个月前应聘至一家公司,当任会计。由于公司业绩不佳,我被调往仓库,当任仓库保管员。最近得知公司又招会计岗位,我十分无奈。既然,公司又需要会计,何不将我调往,而要另招一员?来公司这么些月,一点会计实践方面的经验都没学到。
我的试用期已满,现准备继签。请问,是否可将确保本人在公司得到本专业方面的发展列入用工合工中?以及如何撰写该条款。
恳求您的帮助。
可以协商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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