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赔偿?
我与某品牌涂料地区总代理签订其辖区县级独家代理协议,协议规定除本人外,其不得向我县任何单位及个人供货,但无此款违约责任。因本人跟有一单较大工程,经艰苦谈判后,该开发商同意使用我所推荐产品,不料被地区总代理瞒住以比供给我的县级代理价还低的价格供货给了该开发商,请问我能否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赔偿?
有两个问题:一是我以个人名义代理,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二是其不承认为他供货(厂家已证实为其所为,并要求其弥补我的损失,但不肯为我作出书面证明)
可以,以违约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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