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契上写的我丈夫的名字,但买房时公公做了公证话房钱是他付,现我们离婚我可否得到房子?

房契上写的我丈夫的名字,但买房时公公做了公证话房钱是他付,现我们离婚我可否得到房子?,第1张

我和丈夫结婚十多年现因感情不合离婚,当初买房子时是公公出的房钱,房契上写的我丈夫的名字,但买房时公公做了公证话房钱是他付。现我们离婚我可否得到房子?多谢!

位律师回复

本律师认为,房屋已经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你公公出的钱也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当享有房屋的权利,共同承担债务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房契上写的我丈夫的名字,但买房时公公做了公证话房钱是他付,现我们离婚我可否得到房子?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