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款,人工费)是不是应该由商厦赔偿,假如我起诉商厦赔偿我一切损失,我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我在一家商厦的地下开了一家酒吧,在签定租房协议里并没有写明消防设施由谁负责,前几天我市的消防大队对我酒吧进行了检查,由于我店没有消防手续,所以消防大队责令我们停业,事后我与商厦负责人沟通,他们缺说房子租给我以后他们一切都不负责了,但是协议上并没有写明这一点.
咨询问题:
我想请问专家,商厦有没有权利事先通知我,他们的消防设施不合格(甚至是不可以经营任何娱乐场所).我店停业这段时间的损失是不是应由他们负责,或者说消防大队不允许我的酒吧再经营下去,我酒吧的一切损失(装饰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是不是应该由商厦赔偿.假如我起诉商厦赔偿我一切损失,我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注:我的酒吧是在7月23日开业,总营业时间8天
谢谢专家,急,急,急!
商厦有义务告诉你消防设施不合格.消防大队不允许你的酒吧再经营下去,你酒吧的一切损失(装饰材料款,设备款,人工费)应该由商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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