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附属物品和房子的买价有什么关系,我卖房子又不是卖电视机,房子的过户手续都办好了,我该怎么办?
请问卖出的二手房里面有一些附属设施比如:旧的电视,空调,淋浴器,家具等.合同里将这些东西写进去了,家具没有清单.我是否要保证这些电器的质量必须是好的,家具必须是齐全的.买方因这些东西的质量和数量问题而扣押我一万元房款.这些附属物品和房子的买价有什么关系?我卖房子又不是卖电视机,房子的过户手续都办好了.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应该在合同中写明:附属家俱电器等属无偿赠与,与房价无关,而且对上述赠与的家俱电器的质量及安全性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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