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哥的死亡经过,可以进行申请吗?
非常感谢您的及时解答!刚刚上网查到好像新条例中有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的规定!我哥从事的是焦铁厂的管理工作,这就决定了他工作时间和岗位的特殊性——工作可能经常是24小时,当他不在厂里面回到家休息时,有时还不得不通过电话处理一些问题!也许17号晚上那天他没接到那个厂里面打来的电话,他现在仍在我们身边!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
另外他们厂里面给员工集体买了太平洋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根据我哥的死亡经过,可以进行申请吗?感谢大家的帮忙!急盼回复!谢谢!
你好:保险当然可以申请。应该属于工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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